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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近6·18年中大促,不少电商平台为了拉动销量和销售额,常会在后面的结算页面出现“顺手买一件”的促销,每次的商品都不一样,与选购店铺也没有关系。这些“顺手买一件”看似与“原价”比相当便宜,但不一定都划算,部分商品甚至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并涉嫌价格欺诈。
客观而言,在付款页面插入“顺手买一件”界面是个不错的营销思路。大数据可以对消费者购物习惯进行推算、匹配,消费者顺带就能看到自己目标产品,如果价格有一定优惠,消费者完全可以接受。同时,对商家来说,在不用额外流量投入、额外物流成本的情况下,还能帮助商家提升客单价、推广新品、消化库存等。
不过,现在不少案例都表明,部分商家把这种营销方式变成了商业圈套,把“顺手买一件”变成了“顺手坑一笔”,甚至有意无意将促销页面变成低劣商品流窜地。有记者调查发现,某些平台“顺手买一件”涉嫌虚标原价。比如,正常售价29.8元、顺手价19.8元的项链,其标价高达488元;正常售价27元、顺手价26.9元的防晒帽,其标价则为128元。可见,所谓的“优惠力度”自带水分。虚标价格之外,结款页面不支持对“顺手买一件”商品的跳转查询,付款之前消费者无法看到相关产品材料、规格、评论等信息。
虚标原价和不支持跳转,似乎都只考虑到带货效果,而忽视了消费者权益。前者高标原价之后再断崖式“降价”,误导消费者“买到就是赚到”,涉嫌价格欺诈。根据《价格法》,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。后者为不良商家低质产品售卖提供了空间,可能让消费者买到临期、低质产品,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由此看来,“顺手买一件”式营销已涉嫌价格欺诈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。
当下,各类网购平台众多,且信息高度发达,这意味着消费者有充足的自由选择权,当消费者得不到实惠,平台积累的消费信任也会随之受伤。这启示我们,除了有关部门的监督、规范之外,平台也要避免顺手圈钱的心态,不能饮鸩止渴、把长久生意做成“一锤子买卖”。平台可以在营销上花心思,但不能用“先涨价后降价”等方式进行价格欺诈,也不能以页面不能跳转等方式阻碍消费者知情权,而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,在尊重消费者、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展开营销,防止不良行为引发消费信任危机、自食恶果。(韩宗峰)